没有工作,就没有生意。 如果您因 Covid-19 而破产怎么办?
NEWS & LEGAL UPDATES
9月4日 2020年
Q1。 谁被视为破产者?
A1:回答
当高等法院对某人发出破产令时,该人即告破产。 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即债权人的申请)或债务人本人(即债务人的申请)提出。
要提交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必须至少为 RM50,000.00,并且债务人必须在提交债权人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做出破产行为。
如果债务人未能在破产通知送达后七(7)天内支付破产通知中要求的判决金额,则该债务人构成破产行为。
另一方面,没有最低债务要求来提交债务人的请愿书。 债务人只需证明他无力偿还债务即可。
Q2。 被宣告破产有什么影响?
A2:回答
如果你被判定为破产人,其影响或影响如下: –
资产和财产——破产人的所有财产应归破产总署署长(以下简称“DGI”)所有,并可在其债权人之间分配。 因此,破产人不得在收到针对他的破产令后转让其财产。 但是,有担保债权人可以处理破产人的财产,从而使该有担保债权人有权变现其担保。
出国旅行——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书面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DGI 可以向任何移民官员发出通知,要求阻止破产人离开马来西亚,并且移民官员应有权没收破产人的任何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将其交给 DGI。
董事职位——破产人不得成为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公司的管理,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
业务——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单独或合伙经营任何业务,或在 (a) 其配偶的业务中工作; (b) 他的直系祖先或直系后代或该祖先或后代的配偶; (c) 他的兄弟姐妹或该兄弟姐妹的配偶。
就业——破产人不能被任命为地庭法官或治安法官、被提名或担任地方当局的议员、根据任何成文法成为受托人、成为议会成员、从事某些职业如律师。
法律程序——未经 DGI 的批准,破产人不能提起任何法律诉讼(除了对其人身伤害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
Q3. 破产状态会持续多久?
A3:回答破产状态将持续到您根据 1967 年破产法解除破产为止。下文问题 16 详细解释了破产人如何摆脱破产状态。
你可能是其中之一
Q4:我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租购贷款、未偿还的信用卡和/或个人贷款,我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吗?
A4:答案如上文问题 1 所述,您可以提交一份债务人请愿书,声称您无力偿还债务。 债务人呈请书被视为破产行为,法院应作出破产令。 出示后,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撤回债务人的申请。
以下是您提交债务人呈请书的简要程序:-
第 1 步:支付押金 在提交债务人申请之前,您必须先向 DGI 存入 RM1,500.00。 除非出示押金的 DGI 收据,否则法院不会接受您的申请。
第 2 步:提交申请您可以使用 2017 年破产规则的表格 40 向法院提交您的债务人申请,声明您无力偿还债务并且您正在向法院申请破产令。
您必须填写您的姓名、国民登记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描述、提交请愿书之日的地址以及您居住或经营业务以及您产生债务和负债的任何地址 在申请之日未支付或未得到满足。
您的请愿书必须注明日期、签名和证明。 根据 2017 年破产规则第 101 条的要求,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证明请愿书。
第 3 步:将密封的申请送达 DGI 在您提交申请后,法院将为您密封申请。 法院将根据密封的请愿书确定请愿书的听证日期。 然后,您必须向 DGI 提供密封的请愿书副本。
第 4 步:听证请愿书您需要在聆讯日期。 法庭应在上述聆讯日期作出破产令。 如果您没有出席听证会,请愿书可能会被驳回。
第 5 步:破产令的公告在法院发出破产令后,一份载有您的姓名、地址、描述、命令日期和申请日期的破产令通知将在当地刊登公报并公布 报纸。
Q5: 申请破产对我有什么好处?
A5:回答您将免受债权人的法律诉讼。 在您提交债务人申请的那一刻,除非得到法院许可,否则任何债权人都不得就您欠他们的债务对您提起法律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向 DGI 提交债务证明的方式索偿欠他们的债务。
Q6:我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租购贷款、未偿还的信用卡和/或个人贷款等债务,银行可以让我破产吗?
A6: Answer 如果债务达到门槛金额,银行可以通过债权人呈请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判你破产。 在进行破产程序之前,银行必须对您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对所欠金额的判决。
从提交破产通知到法院下达破产令预计需要六 (6) 至九 (9) 个月。 提交债权人呈请书的简要程序如下:-
第1步:提交破产通知由于您未能向法院支付未偿还的贷款,银行将根据银行事先从法院获得的判决提交破产通知以查封。 破产通知自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
第 2 步:破产通知的送达破产通知必须亲自送达给您。 如果法院认为不能进行专人送达,法院可以命令以替代送达的方式送达破产通知。 替代服务可以通过广告的方式实现。
您需要在破产通知送达之日起七 (7) 日内支付破产通知中的判决金额(从送达个人送达之日起或发布广告之日起),否则,一项行为 破产是您所为,银行有权向您提出债权人呈请书。
第 3 步:支付押金银行必须向 DGI 存入 RM2,000.00。 除非出示破产总干事的存款收据,否则法院不会接受请愿书。
第 4 步:提交申请
然后,银行可以按照破产规则的表格 41 向法院提交债权人申请。 与债务人的申请一样,债权人的申请必须注明日期、签名和见证。 根据 2017 年破产规则第 101 条的要求,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证明请愿书。
第 5 步:送达债权人呈请
债权人请愿书必须通过专人送达给您。 如果法院认为不能进行专人送达,法院可以命令以替代送达的方式送达破产通知。 替代服务可以通过广告的方式实现。
第 6 步:听取请愿书 债权人的请愿书在送达后 8 天到期之前不得听取。如果债务人打算针对债权人的请愿书提出理由,他必须在《破产规则》表格 45 中发出通知,具体说明 他拟拒绝或争论的呈请。 然后必须在听证会前 3 天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此通知送达债权人或其律师。
第 7 步:破产令的公告如果破产令是由法院作出的,则应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一份破产令通知,其中列明您的姓名、地址、描述、命令日期和申请日期。
Q7:如果我是我兄弟贷款的担保人。 现在我弟弟失业了,无力偿还贷款,我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会破产吗?
A7:回答这取决于你兄弟的贷款性质。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有特别条文保护社会担保人。 社会担保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以下担保的人:-
用于教育或研究目的的贷款、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担保;
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车辆的租购交易担保; 和
仅用于个人住宅的住房贷款交易的担保。
根据 1967 年《破产法》第 5(3)(a) 条,请愿债权人无权对社会担保人提起任何破产诉讼。
对于社会保证人以外的保证人,债权人需要取得在对您提起任何破产诉讼之前获得法院许可。 债权人必须让法院确信他已经用尽所有执行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收回债务人欠他的债务。
Q8:我的企业因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我会因为企业欠下的债务而破产吗?
A8:回答是。 独资经营者没有独立于其业务的法人实体。 这意味着您的债权人将能够就企业所欠的债务起诉您个人。 如果判定债务达到债务的最低门槛,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你提起破产诉讼。
Q9:我与朋友在注册合伙企业下经营一家企业,由于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合伙人之一,我可以因公司所欠的债务而破产吗?
A9:回答是。 1961 年《合伙法》第 11 条规定,公司的每一位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公司在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发生的所有债务和义务。 因此,您和您的合伙人将对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判定债务达到债务的最低门槛,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你提起破产诉讼。
Q10:我的公司因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公司的股东,我可以因欠下公司的债务而破产吗?
A10:答案编号 2016 年公司法第 20 条和第 21 条规定,公司应拥有独立于其股东的法人实体,并且能够起诉或被起诉。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又称有限责任。 因此,公司的债权人将无法就公司欠下的债务向您个人提出诉讼。
Q11:我是我公司的供应商信用期限和银行信贷额度的担保人。 如果我的公司无力偿还未偿债务,我会被宣告破产吗?
A11: 回答公司债务的担保人不属于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第 2 条中社会担保人的定义。如上所述,债权人在对您提起任何破产诉讼之前必须获得法院的许可。要获得 离开,债权人必须使法院确信他已经用尽所有执行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收回债务人欠他的债务。
Q12:破产会如何影响我在公司或业务中的地位和角色?
A12:答案破产人不得成为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公司的管理,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
Q13:破产将如何影响我目前或未来的工作?
A13:AnswerBankruptcy 不会阻止您工作。 但是,有一些限制,例如您不能被任命为地庭法官或治安法官、被提名或担任地方当局的议员、根据任何成文法成为受托人、成为议会成员、在某些领域执业 律师、会计师和清盘人等职业。
Q14:破产人可以继续使用他现有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吗?
A14: Answer 根据清算局的资料,破产人只能使用他现有的信用卡最多 RM1,000.00 的额度。 就现有银行账户而言,破产人可以继续使用其现有账户,前提是他获得 DGI 的许可。
Q15:破产人可以出国旅游吗?
A15: 答案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书面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DGI 可以向移民官发出通知,要求阻止破产人离开马来西亚,并且移民官有权没收破产人的任何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将其交给 DGI。
如何摆脱破产?
Q16: 被宣告破产后,怎样才能脱离破产?
A16:回答您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摆脱破产:-
向法院申请解除破产令。您可以在被裁定破产后的任何时间向法院申请解除破产令。 法院在审理申请时,将考虑 DGI 关于您的行为和事务的报告,并可以授予或拒绝绝对解除令,或根据任何条件暂停执行解除令。
向 DGI 申请解除证明。您可以在破产令发出之日起 5 年后向 DGI 申请解除证明。 在签发清偿证书之前,DGI 必须向已提交债务证明的每个债权人送达一份通知,表明他打算签发该证书。希望反对签发抵押证书的债权人应提供一份通知在 DGI 送达通知之日起二十一 (21) 天内提出异议并说明其反对理由。如果 DGI 拒绝债权人的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 DGI 的命令 法院在听取债权人的申请后,可以驳回申请或下令在不超过两年的期限内 DGI 不得签发解除债务证明书。
自动解除。根据 1967 年破产法第 33C 条,您应在提交资产负债表之日起 3 年后解除破产,前提是:-
您已达到可证明债务的目标供款额(由 DGI 确定); 和
您已经向 DGI 提供了您的金钱和财产的完整账户。同样,DGI 必须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自动解除债务。 法院在审理本申请时可以驳回反对申请或暂停解除申请两年。
如果您面临破产风险,您应该怎么办?
Q18:我应该如何应对任何潜在的破产程序?
A18 :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第 3 条列出了发生破产行为的情况。 最常见的情况是债务人未能在向其送达破产通知书后七 (7) 天内支付判定债务。 因此,对送达给您的破产通知作出回应对您来说很重要。
在收到破产通知书后,您可以选择以下选项来避免被判定为破产人:-
在破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债务;
通过申请撤销破产通知书对债务数额提出异议; 或者
在您被宣告破产之前随时向您的债权人提出一项自愿安排。
建议您咨询合格的法律从业者,以根据您所处的情况探索每种选择。
本常见问题解答由 GAN & ZUL, ADVOCATES & SOLICITORS, KUALA LUMPUR 准备和发布。
-一般争议解决和上诉部门-
Q1。 谁被视为破产者?
A1:回答
当高等法院对某人发出破产令时,该人即告破产。 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即债权人的申请)或债务人本人(即债务人的申请)提出。
要提交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必须至少为 RM50,000.00,并且债务人必须在提交债权人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做出破产行为。
如果债务人未能在破产通知送达后七(7)天内支付破产通知中要求的判决金额,则该债务人构成破产行为。
另一方面,没有最低债务要求来提交债务人的请愿书。 债务人只需证明他无力偿还债务即可。
Q2。 被宣告破产有什么影响?
A2:回答
如果你被判定为破产人,其影响或影响如下: –
资产和财产——破产人的所有财产应归破产总署署长(以下简称“DGI”)所有,并可在其债权人之间分配。 因此,破产人不得在收到针对他的破产令后转让其财产。 但是,有担保债权人可以处理破产人的财产,从而使该有担保债权人有权变现其担保。
出国旅行——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书面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DGI 可以向任何移民官员发出通知,要求阻止破产人离开马来西亚,并且移民官员应有权没收破产人的任何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将其交给 DGI。
董事职位——破产人不得成为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公司的管理,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
业务——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单独或合伙经营任何业务,或在 (a) 其配偶的业务中工作; (b) 他的直系祖先或直系后代或该祖先或后代的配偶; (c) 他的兄弟姐妹或该兄弟姐妹的配偶。
就业——破产人不能被任命为地庭法官或治安法官、被提名或担任地方当局的议员、根据任何成文法成为受托人、成为议会成员、从事某些职业如律师。
法律程序——未经 DGI 的批准,破产人不能提起任何法律诉讼(除了对其人身伤害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
Q3. 破产状态会持续多久?
A3:回答破产状态将持续到您根据 1967 年破产法解除破产为止。下文问题 16 详细解释了破产人如何摆脱破产状态。
你可能是其中之一
Q4:我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租购贷款、未偿还的信用卡和/或个人贷款,我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吗?
A4:答案如上文问题 1 所述,您可以提交一份债务人请愿书,声称您无力偿还债务。 债务人呈请书被视为破产行为,法院应作出破产令。 出示后,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撤回债务人的申请。
以下是您提交债务人呈请书的简要程序:-
第 1 步:支付押金 在提交债务人申请之前,您必须先向 DGI 存入 RM1,500.00。 除非出示押金的 DGI 收据,否则法院不会接受您的申请。
第 2 步:提交申请您可以使用 2017 年破产规则的表格 40 向法院提交您的债务人申请,声明您无力偿还债务并且您正在向法院申请破产令。
您必须填写您的姓名、国民登记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描述、提交请愿书之日的地址以及您居住或经营业务以及您产生债务和负债的任何地址 在申请之日未支付或未得到满足。
您的请愿书必须注明日期、签名和证明。 根据 2017 年破产规则第 101 条的要求,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证明请愿书。
第 3 步:将密封的申请送达 DGI 在您提交申请后,法院将为您密封申请。 法院将根据密封的请愿书确定请愿书的听证日期。 然后,您必须向 DGI 提供密封的请愿书副本。
第 4 步:听证请愿书您需要在聆讯日期。 法庭应在上述聆讯日期作出破产令。 如果您没有出席听证会,请愿书可能会被驳回。
第 5 步:破产令的公告在法院发出破产令后,一份载有您的姓名、地址、描述、命令日期和申请日期的破产令通知将在当地刊登公报并公布 报纸。
Q5: 申请破产对我有什么好处?
A5:回答您将免受债权人的法律诉讼。 在您提交债务人申请的那一刻,除非得到法院许可,否则任何债权人都不得就您欠他们的债务对您提起法律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向 DGI 提交债务证明的方式索偿欠他们的债务。
Q6:我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租购贷款、未偿还的信用卡和/或个人贷款等债务,银行可以让我破产吗?
A6: Answer 如果债务达到门槛金额,银行可以通过债权人呈请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判你破产。 在进行破产程序之前,银行必须对您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对所欠金额的判决。
从提交破产通知到法院下达破产令预计需要六 (6) 至九 (9) 个月。 提交债权人呈请书的简要程序如下:-
第1步:提交破产通知由于您未能向法院支付未偿还的贷款,银行将根据银行事先从法院获得的判决提交破产通知以查封。 破产通知自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
第 2 步:破产通知的送达破产通知必须亲自送达给您。 如果法院认为不能进行专人送达,法院可以命令以替代送达的方式送达破产通知。 替代服务可以通过广告的方式实现。
您需要在破产通知送达之日起七 (7) 日内支付破产通知中的判决金额(从送达个人送达之日起或发布广告之日起),否则,一项行为 破产是您所为,银行有权向您提出债权人呈请书。
第 3 步:支付押金银行必须向 DGI 存入 RM2,000.00。 除非出示破产总干事的存款收据,否则法院不会接受请愿书。
第 4 步:提交申请
然后,银行可以按照破产规则的表格 41 向法院提交债权人申请。 与债务人的申请一样,债权人的申请必须注明日期、签名和见证。 根据 2017 年破产规则第 101 条的要求,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证明请愿书。
第 5 步:送达债权人呈请
债权人请愿书必须通过专人送达给您。 如果法院认为不能进行专人送达,法院可以命令以替代送达的方式送达破产通知。 替代服务可以通过广告的方式实现。
第 6 步:听取请愿书 债权人的请愿书在送达后 8 天到期之前不得听取。如果债务人打算针对债权人的请愿书提出理由,他必须在《破产规则》表格 45 中发出通知,具体说明 他拟拒绝或争论的呈请。 然后必须在听证会前 3 天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此通知送达债权人或其律师。
第 7 步:破产令的公告如果破产令是由法院作出的,则应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一份破产令通知,其中列明您的姓名、地址、描述、命令日期和申请日期。
Q7:如果我是我兄弟贷款的担保人。 现在我弟弟失业了,无力偿还贷款,我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会破产吗?
A7:回答这取决于你兄弟的贷款性质。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有特别条文保护社会担保人。 社会担保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以下担保的人:-
用于教育或研究目的的贷款、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担保;
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车辆的租购交易担保; 和
仅用于个人住宅的住房贷款交易的担保。
根据 1967 年《破产法》第 5(3)(a) 条,请愿债权人无权对社会担保人提起任何破产诉讼。
对于社会保证人以外的保证人,债权人需要取得在对您提起任何破产诉讼之前获得法院许可。 债权人必须让法院确信他已经用尽所有执行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收回债务人欠他的债务。
Q8:我的企业因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我会因为企业欠下的债务而破产吗?
A8:回答是。 独资经营者没有独立于其业务的法人实体。 这意味着您的债权人将能够就企业所欠的债务起诉您个人。 如果判定债务达到债务的最低门槛,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你提起破产诉讼。
Q9:我与朋友在注册合伙企业下经营一家企业,由于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合伙人之一,我可以因公司所欠的债务而破产吗?
A9:回答是。 1961 年《合伙法》第 11 条规定,公司的每一位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公司在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发生的所有债务和义务。 因此,您和您的合伙人将对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判定债务达到债务的最低门槛,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你提起破产诉讼。
Q10:我的公司因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公司的股东,我可以因欠下公司的债务而破产吗?
A10:答案编号 2016 年公司法第 20 条和第 21 条规定,公司应拥有独立于其股东的法人实体,并且能够起诉或被起诉。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又称有限责任。 因此,公司的债权人将无法就公司欠下的债务向您个人提出诉讼。
Q11:我是我公司的供应商信用期限和银行信贷额度的担保人。 如果我的公司无力偿还未偿债务,我会被宣告破产吗?
A11: 回答公司债务的担保人不属于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第 2 条中社会担保人的定义。如上所述,债权人在对您提起任何破产诉讼之前必须获得法院的许可。要获得 离开,债权人必须使法院确信他已经用尽所有执行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收回债务人欠他的债务。
Q12:破产会如何影响我在公司或业务中的地位和角色?
A12:答案破产人不得成为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公司的管理,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
Q13:破产将如何影响我目前或未来的工作?
A13:AnswerBankruptcy 不会阻止您工作。 但是,有一些限制,例如您不能被任命为地庭法官或治安法官、被提名或担任地方当局的议员、根据任何成文法成为受托人、成为议会成员、在某些领域执业 律师、会计师和清盘人等职业。
Q14:破产人可以继续使用他现有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吗?
A14: Answer 根据清算局的资料,破产人只能使用他现有的信用卡最多 RM1,000.00 的额度。 就现有银行账户而言,破产人可以继续使用其现有账户,前提是他获得 DGI 的许可。
Q15:破产人可以出国旅游吗?
A15: 答案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书面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DGI 可以向移民官发出通知,要求阻止破产人离开马来西亚,并且移民官有权没收破产人的任何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将其交给 DGI。
如何摆脱破产?
Q16: 被宣告破产后,怎样才能脱离破产?
A16:回答您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摆脱破产:-
向法院申请解除破产令。您可以在被裁定破产后的任何时间向法院申请解除破产令。 法院在审理申请时,将考虑 DGI 关于您的行为和事务的报告,并可以授予或拒绝绝对解除令,或根据任何条件暂停执行解除令。
向 DGI 申请解除证明。您可以在破产令发出之日起 5 年后向 DGI 申请解除证明。 在签发清偿证书之前,DGI 必须向已提交债务证明的每个债权人送达一份通知,表明他打算签发该证书。希望反对签发抵押证书的债权人应提供一份通知在 DGI 送达通知之日起二十一 (21) 天内提出异议并说明其反对理由。如果 DGI 拒绝债权人的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 DGI 的命令 法院在听取债权人的申请后,可以驳回申请或下令在不超过两年的期限内 DGI 不得签发解除债务证明书。
自动解除。根据 1967 年破产法第 33C 条,您应在提交资产负债表之日起 3 年后解除破产,前提是:-
您已达到可证明债务的目标供款额(由 DGI 确定); 和
您已经向 DGI 提供了您的金钱和财产的完整账户。同样,DGI 必须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自动解除债务。 法院在审理本申请时可以驳回反对申请或暂停解除申请两年。
如果您面临破产风险,您应该怎么办?
Q18:我应该如何应对任何潜在的破产程序?
A18 :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第 3 条列出了发生破产行为的情况。 最常见的情况是债务人未能在向其送达破产通知书后七 (7) 天内支付判定债务。 因此,对送达给您的破产通知作出回应对您来说很重要。
在收到破产通知书后,您可以选择以下选项来避免被判定为破产人:-
在破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债务;
通过申请撤销破产通知书对债务数额提出异议; 或者
在您被宣告破产之前随时向您的债权人提出一项自愿安排。
建议您咨询合格的法律从业者,以根据您所处的情况探索每种选择。
本常见问题解答由 GAN & ZUL, ADVOCATES & SOLICITORS, KUALA LUMPUR 准备和发布。
-一般争议解决和上诉部门-
Q1。 谁被视为破产者?
A1:回答
当高等法院对某人发出破产令时,该人即告破产。 破产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即债权人的申请)或债务人本人(即债务人的申请)提出。
要提交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必须至少为 RM50,000.00,并且债务人必须在提交债权人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做出破产行为。
如果债务人未能在破产通知送达后七(7)天内支付破产通知中要求的判决金额,则该债务人构成破产行为。
另一方面,没有最低债务要求来提交债务人的请愿书。 债务人只需证明他无力偿还债务即可。
Q2。 被宣告破产有什么影响?
A2:回答
如果你被判定为破产人,其影响或影响如下: –
资产和财产——破产人的所有财产应归破产总署署长(以下简称“DGI”)所有,并可在其债权人之间分配。 因此,破产人不得在收到针对他的破产令后转让其财产。 但是,有担保债权人可以处理破产人的财产,从而使该有担保债权人有权变现其担保。
出国旅行——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书面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DGI 可以向任何移民官员发出通知,要求阻止破产人离开马来西亚,并且移民官员应有权没收破产人的任何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将其交给 DGI。
董事职位——破产人不得成为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公司的管理,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
业务——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单独或合伙经营任何业务,或在 (a) 其配偶的业务中工作; (b) 他的直系祖先或直系后代或该祖先或后代的配偶; (c) 他的兄弟姐妹或该兄弟姐妹的配偶。
就业——破产人不能被任命为地庭法官或治安法官、被提名或担任地方当局的议员、根据任何成文法成为受托人、成为议会成员、从事某些职业如律师。
法律程序——未经 DGI 的批准,破产人不能提起任何法律诉讼(除了对其人身伤害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
Q3. 破产状态会持续多久?
A3:回答破产状态将持续到您根据 1967 年破产法解除破产为止。下文问题 16 详细解释了破产人如何摆脱破产状态。
你可能是其中之一
Q4:我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租购贷款、未偿还的信用卡和/或个人贷款,我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吗?
A4:答案如上文问题 1 所述,您可以提交一份债务人请愿书,声称您无力偿还债务。 债务人呈请书被视为破产行为,法院应作出破产令。 出示后,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撤回债务人的申请。
以下是您提交债务人呈请书的简要程序:-
第 1 步:支付押金 在提交债务人申请之前,您必须先向 DGI 存入 RM1,500.00。 除非出示押金的 DGI 收据,否则法院不会接受您的申请。
第 2 步:提交申请您可以使用 2017 年破产规则的表格 40 向法院提交您的债务人申请,声明您无力偿还债务并且您正在向法院申请破产令。
您必须填写您的姓名、国民登记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描述、提交请愿书之日的地址以及您居住或经营业务以及您产生债务和负债的任何地址 在申请之日未支付或未得到满足。
您的请愿书必须注明日期、签名和证明。 根据 2017 年破产规则第 101 条的要求,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证明请愿书。
第 3 步:将密封的申请送达 DGI 在您提交申请后,法院将为您密封申请。 法院将根据密封的请愿书确定请愿书的听证日期。 然后,您必须向 DGI 提供密封的请愿书副本。
第 4 步:听证请愿书您需要在聆讯日期。 法庭应在上述聆讯日期作出破产令。 如果您没有出席听证会,请愿书可能会被驳回。
第 5 步:破产令的公告在法院发出破产令后,一份载有您的姓名、地址、描述、命令日期和申请日期的破产令通知将在当地刊登公报并公布 报纸。
Q5: 申请破产对我有什么好处?
A5:回答您将免受债权人的法律诉讼。 在您提交债务人申请的那一刻,除非得到法院许可,否则任何债权人都不得就您欠他们的债务对您提起法律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向 DGI 提交债务证明的方式索偿欠他们的债务。
Q6:我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租购贷款、未偿还的信用卡和/或个人贷款等债务,银行可以让我破产吗?
A6: Answer 如果债务达到门槛金额,银行可以通过债权人呈请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判你破产。 在进行破产程序之前,银行必须对您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对所欠金额的判决。
从提交破产通知到法院下达破产令预计需要六 (6) 至九 (9) 个月。 提交债权人呈请书的简要程序如下:-
第1步:提交破产通知由于您未能向法院支付未偿还的贷款,银行将根据银行事先从法院获得的判决提交破产通知以查封。 破产通知自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
第 2 步:破产通知的送达破产通知必须亲自送达给您。 如果法院认为不能进行专人送达,法院可以命令以替代送达的方式送达破产通知。 替代服务可以通过广告的方式实现。
您需要在破产通知送达之日起七 (7) 日内支付破产通知中的判决金额(从送达个人送达之日起或发布广告之日起),否则,一项行为 破产是您所为,银行有权向您提出债权人呈请书。
第 3 步:支付押金银行必须向 DGI 存入 RM2,000.00。 除非出示破产总干事的存款收据,否则法院不会接受请愿书。
第 4 步:提交申请
然后,银行可以按照破产规则的表格 41 向法院提交债权人申请。 与债务人的申请一样,债权人的申请必须注明日期、签名和见证。 根据 2017 年破产规则第 101 条的要求,可以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证明请愿书。
第 5 步:送达债权人呈请
债权人请愿书必须通过专人送达给您。 如果法院认为不能进行专人送达,法院可以命令以替代送达的方式送达破产通知。 替代服务可以通过广告的方式实现。
第 6 步:听取请愿书 债权人的请愿书在送达后 8 天到期之前不得听取。如果债务人打算针对债权人的请愿书提出理由,他必须在《破产规则》表格 45 中发出通知,具体说明 他拟拒绝或争论的呈请。 然后必须在听证会前 3 天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此通知送达债权人或其律师。
第 7 步:破产令的公告如果破产令是由法院作出的,则应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一份破产令通知,其中列明您的姓名、地址、描述、命令日期和申请日期。
Q7:如果我是我兄弟贷款的担保人。 现在我弟弟失业了,无力偿还贷款,我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会破产吗?
A7:回答这取决于你兄弟的贷款性质。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有特别条文保护社会担保人。 社会担保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以下担保的人:-
用于教育或研究目的的贷款、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担保;
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车辆的租购交易担保; 和
仅用于个人住宅的住房贷款交易的担保。
根据 1967 年《破产法》第 5(3)(a) 条,请愿债权人无权对社会担保人提起任何破产诉讼。
对于社会保证人以外的保证人,债权人需要取得在对您提起任何破产诉讼之前获得法院许可。 债权人必须让法院确信他已经用尽所有执行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收回债务人欠他的债务。
Q8:我的企业因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我会因为企业欠下的债务而破产吗?
A8:回答是。 独资经营者没有独立于其业务的法人实体。 这意味着您的债权人将能够就企业所欠的债务起诉您个人。 如果判定债务达到债务的最低门槛,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你提起破产诉讼。
Q9:我与朋友在注册合伙企业下经营一家企业,由于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合伙人之一,我可以因公司所欠的债务而破产吗?
A9:回答是。 1961 年《合伙法》第 11 条规定,公司的每一位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公司在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发生的所有债务和义务。 因此,您和您的合伙人将对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判定债务达到债务的最低门槛,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对你提起破产诉讼。
Q10:我的公司因 COVID-19 而欠下巨额债务。 作为公司的股东,我可以因欠下公司的债务而破产吗?
A10:答案编号 2016 年公司法第 20 条和第 21 条规定,公司应拥有独立于其股东的法人实体,并且能够起诉或被起诉。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又称有限责任。 因此,公司的债权人将无法就公司欠下的债务向您个人提出诉讼。
Q11:我是我公司的供应商信用期限和银行信贷额度的担保人。 如果我的公司无力偿还未偿债务,我会被宣告破产吗?
A11: 回答公司债务的担保人不属于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第 2 条中社会担保人的定义。如上所述,债权人在对您提起任何破产诉讼之前必须获得法院的许可。要获得 离开,债权人必须使法院确信他已经用尽所有执行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收回债务人欠他的债务。
Q12:破产会如何影响我在公司或业务中的地位和角色?
A12:答案破产人不得成为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公司的管理,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许可。
Q13:破产将如何影响我目前或未来的工作?
A13:AnswerBankruptcy 不会阻止您工作。 但是,有一些限制,例如您不能被任命为地庭法官或治安法官、被提名或担任地方当局的议员、根据任何成文法成为受托人、成为议会成员、在某些领域执业 律师、会计师和清盘人等职业。
Q14:破产人可以继续使用他现有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吗?
A14: Answer 根据清算局的资料,破产人只能使用他现有的信用卡最多 RM1,000.00 的额度。 就现有银行账户而言,破产人可以继续使用其现有账户,前提是他获得 DGI 的许可。
Q15:破产人可以出国旅游吗?
A15: 答案除非获得 DGI 或法院的书面许可,否则破产人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DGI 可以向移民官发出通知,要求阻止破产人离开马来西亚,并且移民官有权没收破产人的任何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将其交给 DGI。
如何摆脱破产?
Q16: 被宣告破产后,怎样才能脱离破产?
A16:回答您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摆脱破产:-
向法院申请解除破产令。您可以在被裁定破产后的任何时间向法院申请解除破产令。 法院在审理申请时,将考虑 DGI 关于您的行为和事务的报告,并可以授予或拒绝绝对解除令,或根据任何条件暂停执行解除令。
向 DGI 申请解除证明。您可以在破产令发出之日起 5 年后向 DGI 申请解除证明。 在签发清偿证书之前,DGI 必须向已提交债务证明的每个债权人送达一份通知,表明他打算签发该证书。希望反对签发抵押证书的债权人应提供一份通知在 DGI 送达通知之日起二十一 (21) 天内提出异议并说明其反对理由。如果 DGI 拒绝债权人的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 DGI 的命令 法院在听取债权人的申请后,可以驳回申请或下令在不超过两年的期限内 DGI 不得签发解除债务证明书。
自动解除。根据 1967 年破产法第 33C 条,您应在提交资产负债表之日起 3 年后解除破产,前提是:-
您已达到可证明债务的目标供款额(由 DGI 确定); 和
您已经向 DGI 提供了您的金钱和财产的完整账户。同样,DGI 必须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自动解除债务。 法院在审理本申请时可以驳回反对申请或暂停解除申请两年。
如果您面临破产风险,您应该怎么办?
Q18:我应该如何应对任何潜在的破产程序?
A18 : 1967 年无力偿债法令第 3 条列出了发生破产行为的情况。 最常见的情况是债务人未能在向其送达破产通知书后七 (7) 天内支付判定债务。 因此,对送达给您的破产通知作出回应对您来说很重要。
在收到破产通知书后,您可以选择以下选项来避免被判定为破产人:-
在破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债务;
通过申请撤销破产通知书对债务数额提出异议; 或者
在您被宣告破产之前随时向您的债权人提出一项自愿安排。
建议您咨询合格的法律从业者,以根据您所处的情况探索每种选择。
本常见问题解答由 GAN & ZUL, ADVOCATES & SOLICITORS, KUALA LUMPUR 准备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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