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付款受雇员公积金(“EPF”)的约束?向公众分享未经证实的新闻/事实

EPF ACT 1991 / NEWS & LEGAL UPDATES

12月30日 2020年

哪些付款受雇员公积金(“EPF”)的约束?


Q1. 什么是雇员公积金(“EPF”)?


回答:

EPF 或 Kumpulan Wang Simpanan Pekerja (KWSP) 是马来西亚的联邦法定机构,隶属于财政部。 这是一项针对马来西亚私营部门工人的强制性储蓄计划,受《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1991 年公积金法”)管辖。


Q2. EPF的目标是什么?


回答:

为老年退休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并为其成员提供补充福利,以利用他们的部分储蓄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其他提款计划。


Q3. 谁应该为该基金捐款?


回答: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3(1) 条规定,该法所指的每位雇员(14 岁为最低就业年龄 1)和雇主 2 有责任按照各自设定的费率按工资数额每月缴款 在第三附表中。

根据服务合同,无论明示或暗示,口头或书面形式,马来西亚的所有雇员都必须注册为 EPF 的成员。


Q4. 谁有责任支付每月供款?


回答:

雇主必须根据服务合同或学徒制 3,为其聘用的任何人员依法向 EPF 供款。


Q5. 什么是贡献?


回答:

供款是一种强制性的工资扣除,包括雇员和雇主的份额,必须根据 1991 年 EPF 法案附表三规定的费率在指定期限内供款。


Q6. 工资的定义是什么?


回答:

工资是雇主根据服务或学徒合同根据商定的付款条件(每月、每周或每天)支付给雇员的货币形式的所有报酬。

1991 年公积金法令第 2 条规定须缴纳公积金供款的款项包括:-

• 工资• 奖金• 津贴• 佣金• 激励• 拖欠工资• 未使用年假或病假的付款• 带薪产假• 带薪学习假


Q7. 什么是“非工资”?


回答:

不对 EPF 供款负责的付款是:-

• 服务费• 加班费• 小费• 退休金• 裁员、裁员或解雇福利• 任何旅行津贴或任何旅行优惠的价值• 部长可能免除的任何其他报酬或付款• 礼物

雇主无需向公积金局缴纳雇主供款,也无需从上述款项中扣除雇员的供款。


Q8. 在假期(公共假期、年假)工作的工资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除非工作被视为加班。


Q9. 工资调整是否受 EPF 贡献的影响?


回答:

是的,它将作为当前供款支付。


Q10。 司机的旅行津贴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 旅行津贴包含在工资要素中。

在高等法院的一个案例中,法院裁定雇主支付给雇员作为公司司机期间所进行的旅行的被描述为“报销”或“旅行津贴”的款项是 EPF 所涵盖的奖励 1991 年法令,并须缴纳公积金缴款4。


Q11. 为多个雇主工作的兼职工人或雇员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


Q12. 非马来西亚雇员是否必须供款?


回答:

没有。但是,他们可以选择做出贡献。 如果雇员选择供款,则雇员和雇主有责任供款,并且不得撤销做出的选择。


Q13. 雇主应何时向 EPF 缴款?


回答:

供款必须由雇主在每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

例如,雇员和雇主股份的 2020 年 10 月工资扣除应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之前作为 11 月的供款支付。


Q14. 雇主不为 EPF 供款会怎样?


回答:

雇主可能因不支付雇员的公积金而被起诉。 《1991 年公积金法》第 43(2) 条规定,任何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每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公积金供款的雇主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将被处以罚款 监禁不超过 3 年或罚款不超过 RM10,000.00 或两者兼施。


Q15. 如果雇主扣除了雇员的供款但没有向雇员的账户支付任何款项会怎样?


回答:

如果雇主被判有罪,他们可被判处长达 6 年的监禁或不超过 RM20,000.00 的罚款,或两者兼施5。

根据 1991 年 EPF 法第 45 条,雇主也有责任为未支付的未缴供款向 EPF 支付滞纳金和股息。


备注

[1] 1966 年儿童和青少年(就业)法第 2(2A) 条

[2] 雇主包括:

a) 负责向雇员支付薪水或工资的经理、代理人或人员 b) 任何法定或非法定或法人团体 c) 任何政府、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地方当局或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机构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附表

[3]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5 条

[4] https://www.freemalaysiatoday.com/category/nation/2017/08/14/lorry-driver-wins-appeal-over-non-payment-of-epf-for-trips-made/

[5] 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第48(3)条


本常见问题解答由 GAN & ZUL, ADVOCATES & SOLICITORS, KUALA LUMPUR 准备和发布。-一般争议解决和上诉部门-

哪些付款受雇员公积金(“EPF”)的约束?


Q1. 什么是雇员公积金(“EPF”)?


回答:

EPF 或 Kumpulan Wang Simpanan Pekerja (KWSP) 是马来西亚的联邦法定机构,隶属于财政部。 这是一项针对马来西亚私营部门工人的强制性储蓄计划,受《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1991 年公积金法”)管辖。


Q2. EPF的目标是什么?


回答:

为老年退休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并为其成员提供补充福利,以利用他们的部分储蓄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其他提款计划。


Q3. 谁应该为该基金捐款?


回答: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3(1) 条规定,该法所指的每位雇员(14 岁为最低就业年龄 1)和雇主 2 有责任按照各自设定的费率按工资数额每月缴款 在第三附表中。

根据服务合同,无论明示或暗示,口头或书面形式,马来西亚的所有雇员都必须注册为 EPF 的成员。


Q4. 谁有责任支付每月供款?


回答:

雇主必须根据服务合同或学徒制 3,为其聘用的任何人员依法向 EPF 供款。


Q5. 什么是贡献?


回答:

供款是一种强制性的工资扣除,包括雇员和雇主的份额,必须根据 1991 年 EPF 法案附表三规定的费率在指定期限内供款。


Q6. 工资的定义是什么?


回答:

工资是雇主根据服务或学徒合同根据商定的付款条件(每月、每周或每天)支付给雇员的货币形式的所有报酬。

1991 年公积金法令第 2 条规定须缴纳公积金供款的款项包括:-

• 工资• 奖金• 津贴• 佣金• 激励• 拖欠工资• 未使用年假或病假的付款• 带薪产假• 带薪学习假


Q7. 什么是“非工资”?


回答:

不对 EPF 供款负责的付款是:-

• 服务费• 加班费• 小费• 退休金• 裁员、裁员或解雇福利• 任何旅行津贴或任何旅行优惠的价值• 部长可能免除的任何其他报酬或付款• 礼物

雇主无需向公积金局缴纳雇主供款,也无需从上述款项中扣除雇员的供款。


Q8. 在假期(公共假期、年假)工作的工资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除非工作被视为加班。


Q9. 工资调整是否受 EPF 贡献的影响?


回答:

是的,它将作为当前供款支付。


Q10。 司机的旅行津贴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 旅行津贴包含在工资要素中。

在高等法院的一个案例中,法院裁定雇主支付给雇员作为公司司机期间所进行的旅行的被描述为“报销”或“旅行津贴”的款项是 EPF 所涵盖的奖励 1991 年法令,并须缴纳公积金缴款4。


Q11. 为多个雇主工作的兼职工人或雇员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


Q12. 非马来西亚雇员是否必须供款?


回答:

没有。但是,他们可以选择做出贡献。 如果雇员选择供款,则雇员和雇主有责任供款,并且不得撤销做出的选择。


Q13. 雇主应何时向 EPF 缴款?


回答:

供款必须由雇主在每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

例如,雇员和雇主股份的 2020 年 10 月工资扣除应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之前作为 11 月的供款支付。


Q14. 雇主不为 EPF 供款会怎样?


回答:

雇主可能因不支付雇员的公积金而被起诉。 《1991 年公积金法》第 43(2) 条规定,任何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每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公积金供款的雇主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将被处以罚款 监禁不超过 3 年或罚款不超过 RM10,000.00 或两者兼施。


Q15. 如果雇主扣除了雇员的供款但没有向雇员的账户支付任何款项会怎样?


回答:

如果雇主被判有罪,他们可被判处长达 6 年的监禁或不超过 RM20,000.00 的罚款,或两者兼施5。

根据 1991 年 EPF 法第 45 条,雇主也有责任为未支付的未缴供款向 EPF 支付滞纳金和股息。


备注

[1] 1966 年儿童和青少年(就业)法第 2(2A) 条

[2] 雇主包括:

a) 负责向雇员支付薪水或工资的经理、代理人或人员 b) 任何法定或非法定或法人团体 c) 任何政府、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地方当局或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机构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附表

[3]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5 条

[4] https://www.freemalaysiatoday.com/category/nation/2017/08/14/lorry-driver-wins-appeal-over-non-payment-of-epf-for-trips-made/

[5] 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第48(3)条


本常见问题解答由 GAN & ZUL, ADVOCATES & SOLICITORS, KUALA LUMPUR 准备和发布。-一般争议解决和上诉部门-

哪些付款受雇员公积金(“EPF”)的约束?


Q1. 什么是雇员公积金(“EPF”)?


回答:

EPF 或 Kumpulan Wang Simpanan Pekerja (KWSP) 是马来西亚的联邦法定机构,隶属于财政部。 这是一项针对马来西亚私营部门工人的强制性储蓄计划,受《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1991 年公积金法”)管辖。


Q2. EPF的目标是什么?


回答:

为老年退休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并为其成员提供补充福利,以利用他们的部分储蓄购买房屋所有权和其他提款计划。


Q3. 谁应该为该基金捐款?


回答: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3(1) 条规定,该法所指的每位雇员(14 岁为最低就业年龄 1)和雇主 2 有责任按照各自设定的费率按工资数额每月缴款 在第三附表中。

根据服务合同,无论明示或暗示,口头或书面形式,马来西亚的所有雇员都必须注册为 EPF 的成员。


Q4. 谁有责任支付每月供款?


回答:

雇主必须根据服务合同或学徒制 3,为其聘用的任何人员依法向 EPF 供款。


Q5. 什么是贡献?


回答:

供款是一种强制性的工资扣除,包括雇员和雇主的份额,必须根据 1991 年 EPF 法案附表三规定的费率在指定期限内供款。


Q6. 工资的定义是什么?


回答:

工资是雇主根据服务或学徒合同根据商定的付款条件(每月、每周或每天)支付给雇员的货币形式的所有报酬。

1991 年公积金法令第 2 条规定须缴纳公积金供款的款项包括:-

• 工资• 奖金• 津贴• 佣金• 激励• 拖欠工资• 未使用年假或病假的付款• 带薪产假• 带薪学习假


Q7. 什么是“非工资”?


回答:

不对 EPF 供款负责的付款是:-

• 服务费• 加班费• 小费• 退休金• 裁员、裁员或解雇福利• 任何旅行津贴或任何旅行优惠的价值• 部长可能免除的任何其他报酬或付款• 礼物

雇主无需向公积金局缴纳雇主供款,也无需从上述款项中扣除雇员的供款。


Q8. 在假期(公共假期、年假)工作的工资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除非工作被视为加班。


Q9. 工资调整是否受 EPF 贡献的影响?


回答:

是的,它将作为当前供款支付。


Q10。 司机的旅行津贴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 旅行津贴包含在工资要素中。

在高等法院的一个案例中,法院裁定雇主支付给雇员作为公司司机期间所进行的旅行的被描述为“报销”或“旅行津贴”的款项是 EPF 所涵盖的奖励 1991 年法令,并须缴纳公积金缴款4。


Q11. 为多个雇主工作的兼职工人或雇员是否需要缴纳 EPF?


回答:

是的。


Q12. 非马来西亚雇员是否必须供款?


回答:

没有。但是,他们可以选择做出贡献。 如果雇员选择供款,则雇员和雇主有责任供款,并且不得撤销做出的选择。


Q13. 雇主应何时向 EPF 缴款?


回答:

供款必须由雇主在每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

例如,雇员和雇主股份的 2020 年 10 月工资扣除应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之前作为 11 月的供款支付。


Q14. 雇主不为 EPF 供款会怎样?


回答:

雇主可能因不支付雇员的公积金而被起诉。 《1991 年公积金法》第 43(2) 条规定,任何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每月 15 日或之前)支付公积金供款的雇主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将被处以罚款 监禁不超过 3 年或罚款不超过 RM10,000.00 或两者兼施。


Q15. 如果雇主扣除了雇员的供款但没有向雇员的账户支付任何款项会怎样?


回答:

如果雇主被判有罪,他们可被判处长达 6 年的监禁或不超过 RM20,000.00 的罚款,或两者兼施5。

根据 1991 年 EPF 法第 45 条,雇主也有责任为未支付的未缴供款向 EPF 支付滞纳金和股息。


备注

[1] 1966 年儿童和青少年(就业)法第 2(2A) 条

[2] 雇主包括:

a) 负责向雇员支付薪水或工资的经理、代理人或人员 b) 任何法定或非法定或法人团体 c) 任何政府、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地方当局或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机构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附表

[3] 1991 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5 条

[4] https://www.freemalaysiatoday.com/category/nation/2017/08/14/lorry-driver-wins-appeal-over-non-payment-of-epf-for-trips-made/

[5] 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第4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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